2019年6月22日,廣東省財政和稅務部門發佈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通知(粵財稅〔201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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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通知,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超過應納稅所得額15%的部分,由當地政府給予財政補貼。
這裡的“已繳個人所得稅金額”是指依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就以下所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經營所得,以及選定人才項目或人才工程的補貼收入。
上述財政補貼根據個人所得項目每年發放一次,採用分項計算、合併補貼的方式。
廣東省政府公佈了廣東九座城市針對高端或緊缺境外人才的詳細稅收優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國新《個人所得稅法》生效。2019年3月15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31號),明確實施針對內地和香港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負擔的補貼政策。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包括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補貼本身免徵個人所得稅。
這份2019年6月22日發佈的通知,對2019年3月15日公佈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作出了更詳細規定。
誰有資格獲得個稅差額補貼?
1. 香港和澳門永久性居民、通過香港入境計劃來港的香港居民(優秀人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臺灣居民、外國公民,或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歸國留學生和華僑。
2. 在珠三角九市工作並依法在當地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員。
3. 遵守法律法規、科研倫理和科研誠信。
同時,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入選國家、省或市重大人才工程,或取得廣東省“廣東優才卡”,或持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或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以及國家、省或市認定的其他外籍高層次人才;
2. 醫院及其他相關機構的科研和技術團隊成員、省重點發展產業的技術骨幹和優秀管理人員,以及經珠三角九市認定的其他特殊專長人才。
來源:CHinaLawHelp.com的Sophie M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