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即“2019年版負面清單”。清單條目由48項減至40項,於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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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
負面清單規定外國企業可投資的行業範圍。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
2019年版負面清單在多個領域推出新的開放措施:
1. 服務業
交通運輸領域,將取消國內船舶代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基礎設施領域,將取消人口 50 萬以上城市燃氣、熱力管網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文化領域,將取消電影院和演出經紀機構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增值電信領域,已取消國內多方通信、存儲轉發和呼叫中心的外商投資限制。
2. 農業、採礦業和製造業
農業領域,將取消禁止外商投資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的規定。
採礦業領域,將取消油氣勘探開發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也將取消禁止外商投資鉭、錫、銻和螢石勘探開發的規定。
製造業領域,將取消禁止外商投資宣紙和墨錠生產的規定。
總體而言,本次負面清單修訂允許更多領域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同時,自由貿易試驗區將繼續發揮外商投資試驗田作用。
在全國開放措施基礎上,2019年版自貿區負面清單取消了水產養殖、捕撈和出版物印刷領域的外資限制,繼續擴大“開放試驗”。
未來,中國似乎會有越來越多行業向外商投資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