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看到,身边在华外籍人士越来越多。在特定条件下,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不可避免地需要为个人所得纳税。那么条件是什么?本文将提供大致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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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华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居住未超过税收协定规定期限的个人,其工资薪金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华境内机构负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按税收协定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应就其在华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负担、以及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一年不满五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自第六年起就全部境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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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 RichardCao36
2. 哪部分收入需要纳税?
2.1 工资薪金所得
指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奖、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所得。
2.2 起征点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4,800元。
2.3、外籍个人取得的补贴和津贴免税规定
(1)住房、伙食补贴、洗衣费:
外国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方式取得的合理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补贴数额发生变化,或支付方式变更后次月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效凭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税。
(2)搬迁费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任职或离职时,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费收入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提供有效凭证,经中国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理部分可免税。
(3)差旅补贴
符合合理标准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提供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出差计划,并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免税。
(4)咨询费
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提供探亲交通费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对合理部分免税。此外,外国人可享受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但仅限于本人工作地与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的交通费用,且每年不超过两次。
(5)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补贴
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凭证和期限文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对合理部分免税。
请注意,免税资格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各地具体规定和程序可能不同,应进一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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