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录用通知书引发的诉讼
录用通知书是否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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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客户原计划在春节后扩展业务。他们面试了一些申请人,并向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书中列明了与职位有关的所有条件,例如工资、试用期、社会保险和入职日期等。但春节后,由于一些意外原因,他们不得不放弃扩张计划,并想“撤销”录用通知书。他们打电话问我:可以吗?
法律如何规定录用通知书?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录用通知书的性质和效力。但根据中国《合同法》,包含具体条款的录用通知属于“要约”,只能在申请人发出接受确认前撤销;否则,该通知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因此,虽然劳动法没有作出特别规定,雇主仍需谨慎处理录用通知书。
小心录用通知书,它具有约束力!
提示如下:
1. 在作出最终决定前不要发出录用通知。
雇主可以在决定录用员工后发出录用通知书,且通知书一旦发出,不能单方面变更其内容。
2. 尽量保留一些主动权
雇主可在录用通知中列明有权不聘用申请人的情形;也可规定申请人确认接受通知的期限。申请人未在期限前确认的,雇主可撤销录用并另聘他人。
3. 发出录用通知前,要求提供体检报告
有些雇主的招聘流程是:发送录用通知,要求申请人参加体检,并在入职当天携带体检报告、毕业证等材料。
不过,我们认为,最好在发出任何录用通知书前要求申请人出示体检报告。这样,雇主可以根据体检结果最终决定是否录用申请人,并避免因实际或疑似就业歧视引发劳动争议。
4. 录用通知不是劳动合同
录用通知书只表示雇主有意聘用申请人,完全不是正式合同。雇主应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
1)劳动合同将取代双方之间的任何协议;或者
2)劳动合同与录用通知发生冲突时,以劳动合同条款为准。
来源:CHinaLawHelp.com的Sophie M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