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atRights今天收到一名教师的联系,他面临一个相当常见的困境——
他的学校 (英语优先!) 拒绝向他出具离职证明。
这发生在他找到两名替代教师、提前三至四个月通知并一直合法工作等情况之后。
学校这么做就是为了故意整他。 而且……因为他们做得到!!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提供 外国向员工提供离职证明 ——即使其他一切都1000%合法!!
但确实有法律规定外籍员工需要离职证明。 这是什么鬼制度?!

所以,即使外籍人士一切都做对了,手续完整、签证完全合法、合同完全合法……只要想换工作,仍然随时可能被坑得毫无防备!
这就是我们需要#ExpatRights的原因。
支持#ExpatRights——分享!

附言:是的,我在这篇帖子里骂人了,我很生气。
你难道不也应该生气吗?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ExpatRigh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