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

在中國與中國公民結婚:2026年登記指南

一對展示婚戒的新婚夫婦
保留自2017年導入內容的示意婚禮照片。頁面將攝影師標為gcardinal,但未記錄原始網址或許可。

現行指引——於2026年8月7日核查: 中國修訂後的《婚姻登記條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本頁舊版採用了原戶籍地規則,列出已失效的辦事地址和收費,並對境外締結同性婚姻的承認作出不準確的籠統表述。安排旅行或儀式前,請採用現行全國規則,並向有權辦理的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確認材料細節。

誰可以使用此流程

本指南適用於中國內地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登記結婚。《民法典》和婚姻登記規則要求雙方完全自願、均無配偶,且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法定最低婚齡為男22週歲、女20週歲。

《民法典》所述中國內地登記制度適用於一男一女,不提供同性婚姻登記。不要依賴舊頁面聲稱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會為所有法律目的自動在中國內地獲承認;應針對具體出入境、繼承、財產、醫療或家事法律問題取得意見。

在哪裡登記

雙方必須共同本人前往有權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2025年改革取消了原先把辦理地點與中國大陸一方戶籍地綁定的限制,但並未使每個街道辦都具備跨境案件辦理權限。前往前請確認獲授權機關、預約方式及當地受理規則。

例如,北京現行指引稱,中國大陸居民與外國人可以在北京市任一區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其他省市可能以不同方式指定主管機構。

國家層面的文件要求

中國內地申請人必須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並簽署聲明,確認無配偶且與另一申請人不存在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根據修訂後的全國規定,戶口簿已不再列為婚姻登記材料。

外國申請人必須出示有效護照或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或中國主管機關簽發的獲接受身份證件,如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還須提供可接受的無配偶證明。

無配偶證明可由申請人所屬國的公證機構或主管機關出具,並按在中國使用所需的認證程序辦理;也可由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如適用條約另有程序,則以條約為準。姓名及其他個人信息必須與身份證件一致。

附加證明書、領事認證和翻譯

中國的《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安排於2023年11月7日生效。來自另一締約國且符合條件的公文書,用於中國大陸時通常只需由該國簽發附加證明書,無需領事認證。非締約國文件通常仍按適用的領事認證路徑辦理。附加證明書核驗相關簽名或印章,並不證明文件內容真實。

當地機構可能要求完整中文翻譯,包括公證或認證文字。北京當前指南稱,其無配偶證明通常自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並說明何時需要額外婚姻狀況證明。由於文件名稱、簽發機關、條約適用範圍、翻譯供應商和有效期不同,應在境外辦理文件前,向接收機構準確詢問其接受什麼。

照片、審查和證書

現行地方服務指南通常要求三張相同的近期二寸免冠半身合影;北京規定尺寸為3.5釐米×5.3釐米。請向受理申請的機關確認格式。

主管部門審查提交材料、詢問相關情況,並通過可用系統核驗身份和婚姻狀況信息。符合法定條件時,條例要求當場登記併發放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得收取登記費。

僅舉行婚禮慶典,並不會形成該登記制度認可的合法婚姻關係。完成登記時婚姻關係才成立。在主管機關確認材料和預約可接受之前,不要圍繞假定的預約安排有嚴格時限的旅行或儀式。

結婚證不能做什麼

結婚證用於證明已登記的婚姻關係。它本身並不會賦予簽證、居留許可、永久居留、工作授權、公民身份,或特定財產與繼承結果。這些事項各有法律要求,應向主管機關或合格顧問核實。

與舊指南相比有哪些變化

  • 中國申請人的戶口簿已不在全國材料清單上。
  • 登記不再限於內地申請人的戶籍所在地,但辦理機構必須有權處理跨境案件。
  • 現行國家材料清單已不再統一要求提交臨時住宿登記表。
  • 舊有的9元費用、一個月估計期限,以及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的固定地址或辦公時間均不應繼續使用。
  • 《附加證明書公約》改變了許多外國公文書用於中國時的準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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