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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汽車——在保定凌駕於法律之上

長城汽車——在保定凌駕於法律之上

一名外籍工程師參與長城汽車7DCT開發項目的工作經歷。

2015 年初,我離開德國來到保定,在長城汽車所謂的“傳動研究院”工作。最初幾周,我對公司整體印象很好:擁有最先進的新設施,如試驗檯、環境試驗艙和試車場,一座令人印象深刻的新研發中心也即將完工。我相信公司正走向可持續成功,很快會認真開展自己的研發,而不是隻會複製或讓外國公司代為研發。抱著非常長期的眼光,我把此前在德國整車企業賺取的一大筆錢投資到長城汽車 H 股。但幾個月後,公司和這個項目的問題越來越明顯:

• 人們主要忙於彙報和參加與工作實際需要無關的無用培訓,而不是開展真正的工作。

• 不同部門(“公司”)沒有協同合作。

• 儘管公司聲稱並非如此,實際文化卻是粉飾問題和害怕懲罰。因此,問題不會得到解決,只會被儘可能長時間地掩蓋。

• 昂貴的測試行程效率極低。

• 開發工作缺乏結構和系統方法。大量資金被浪費在同時引進多家西方公司做相同的事情上,明顯缺乏領導。

• 員工對公司及其產品的認同感很低,很多情況下甚至對公司持負面態度。

• 7DCT項目團隊的員工流動率很高,尤其是“軟件與標定”和“測試”部門,中國員工和外籍員工都是如此。外國人通過“午夜出逃”逃離高牆——回國休假後再也不返崗——是一種常見現象。

對於想有所作為的人,這種工作環境令人沮喪。優秀員工大約一兩年後就會離開。找不到更好工作的人留下來,僅僅因為沒有離職便升為基層管理者。這些人安於現狀,會抵制任何改變和進步。

就我個人的情況而言,自入職以來,我一直與人力資源部門存在一些問題。用我錄下的人力資源經理的話溫和地概括:他們認為無需在意勞動合同中寫了什麼,也無需遵守中國法律。長城汽車位於保定——儘管這座汙染城市很難吸引合格人才——是因為只有在保定,他們才擁有與政府機構的“關係網”,可以隨意對待員工,也無需擔心自己的行為受到處罰,即使法律對此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因為我無法與人力資源就遵守勞動合同和中國法律的若干事項達成結果,例如:

• 足額、按時支付工資

• 繳納稅款和社會保險

• 提供公司規章制度

• 提供約定的休息時間和假期

• 提供加班補償

而且我的文件也被扣留,用來向我施壓。

在向負責該區的勞動部門諮詢並希望推動改變後,市勞動部門聯繫了我的僱主。不久,人力資源通知我,我的工作表現不再符合崗位要求,並將工資減半。我不同意,於是收到解除通知。這發生在我聯繫保定勞動部門約兩週後,當時我已在公司工作16個月。三個月試用期結束時沒有任何投訴或改進建議,事發前僅半年完成的考核也沒有顯示錶現不足。“崗位調整”和解除通知都沒有說明表現不足之處,也沒有提供“改進”機會。即使假設解除合法,法定經濟補償也未支付。

勞動關係解除後嘗試申請勞動仲裁沒有成功。保定各部門相互“踢皮球”,把程序拖過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的時限。我去過的所有保定勞動行政機構都堅稱自己不負責處理針對長城汽車的案件,卻同時立即把我和陪同朋友的監控畫面發送給長城汽車。很快,他便受到聯繫和威脅。

長城汽車數月來仍非法扣留我的文件,讓我無法找到新工作。他們試圖勒索我,稱只有簽署辭職協議後才會歸還文件。現在,他們的策略是一直拖到我的簽證到期。這是長城汽車典型的問題處理態度。同樣,我最後一個工作日的第二天,公司就收回了我的住宿。他們想盡快把人趕走,讓人沒有機會行使權利。

我希望自己的經歷能警告其他人——尤其是可能從未聽說過長城汽車的外國人——不要因相信人力資源部門的謊言而放棄工作和生活來到保定。來之前請做好調查,並詢問曾在長城汽車工作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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